12种门诊大病可在医院里办理,符合条件的可马上获审批。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5月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开发区)、城阳区中罹患恶性肿瘤等12个病种的参保患者,只要是初次申办门诊大病病种资格,都可以直接在青医附院、海慈医疗集团、五医、胸科医院等10家医院办理即时联网审批。
【政策发布】
门诊大病“一站式”办理
自去年底市人社局将恶性肿瘤和白血病列为首批试点医院联网审批的病种以来,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即可办理上述两种门诊大病,不再需要到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审批,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方便了群众,受到参保患者的普遍欢迎。
日前,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患者就医,为更多参保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市人社局又将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等12个病种纳入门诊大病联网即时审批范围。参保患者只需携带相关病种诊断明确的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社保卡和1张一寸近照等材料到自己选择的10家定点医院医保办,即可“一站式”办理门诊大病。
部分疾病限定申办医院
昨天上午,记者从海慈医疗集团医保办了解到,目前医院已经开始启动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只要带齐了材料就可以申办,经过审核后,工作人员将患者各种资料输入电脑,没有特殊情况的条件下,患者的门诊大病资格就会获得审批。“办理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在医院内买药,并获得相应的报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大病患者的病种允许在社区医院报销,还可以到社区申办社区门诊大病,买药不用跑远路。
值得注意的是,结核病仅限青岛市胸科医院和青岛市中心医院办理。黄岛区(原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参保人仍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今后,市人社局将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增加门诊大病医院联网审批病种。
此外,我市之前还下发通知,患有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患者须在市传染病医院办理大病资格。为方便患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炎后)的患者申请大病资格,市医保中心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设有门诊大病办理窗口,专门负责受理上述3个病种资格的申请材料(五市患者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中心福州南路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两个病种的办理申请,六医联系电话:81636117。
【社区门诊大病】
社区买药不用再垫付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部分门诊大病可在社区医院办理。据先容,凡是大病门诊定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大病患者,在其定点社区就诊时,按医保有关规定负担起付标准后,其发生的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他费用暂由定点社区垫付,垫付费用由定点社区按月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患者申请的大病病种以及报销额度仍按照原政策实行。“这项政策避免了让患者垫付资金的困难,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市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区市的社区医院已经实行即时报销政策,门诊大病患者到定点社区就诊时,工作人员通过联网登记确认患者是否正常缴费,卡证是否相符等。按照患者申请的大病病种和报销额度进行医保结算,价值100元的药品,如果可报销70%的话,患者只需要交纳30元药费即可。但医保核定以外的诊疗和医药费,不能通过医保结算。
特殊情况可“转诊买药”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先容,定点社区医院因条件或技术所限无法完成的检查检验项目或暂时短缺的药品,应由接诊医师在门诊大病专用病历上写明,经社区负责人同意后,允许患者到上级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检验或购药。因“转诊购药”产生的医疗费收据必须保留好,以便于回到定点社区医院做即时结算报销,报销的范围和额度均一样。
如果门诊大病患者因急诊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属本人已经核准的门诊大病病种,应在急诊医疗结束后5日内,持急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收据等材料到定点社区门诊大病专门窗口备案。
【定点医院】
10家医院能即时办大病
据市人社局负责人先容,医院可即时办理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2.白血病;3.结核病;4.再生障碍性贫血;5.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7.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溶血性贫血;9.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1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12.血友病。
目前确定的10家定点医院分别是:1.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2.青岛市立医院;3.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4.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零一医院;5.青岛市中心医院;6.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7.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8.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9.青岛市胸科医院;10.青岛市肿瘤医院。
我市门诊大病共有50种
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颅内肿瘤综合治疗。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44、干燥综合征。45、自身免疫性肝病。46、肝豆状核变性。47、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48、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9、血友病。50、儿童糖尿病。